宜春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金雁宜丰农商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宜银保监复〔2022〕2号

宜丰农商银行

你行报来《宜丰农商银行关于核准金雁同志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宜农银字〔2021〕18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有关规定,核准金雁宜丰农商银行董事任职资格。拟任人应在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向我分局报送任职文件。

2022年1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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