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丽银保监罚决字〔2021〕16号)

(浙江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丽银保监罚决字〔2021〕1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浙江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王旭红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信贷管理不审慎并形成风险。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对浙江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