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亚银保监罚决字〔2021〕12号)

(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亚银保监罚决字〔2021〕12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赵俊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股东在三亚农商银行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该行上一年度股权净值,该行仍同意该股东将该行股权进行质押。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8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三亚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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