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曾志明九江银行定南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赣市银保监复〔2022〕3号

九江银行赣州分行:

你行报来的《关于申请对曾志明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九银赣州字〔2021〕25号)收悉。依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核准曾志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南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拟任人到任情况。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文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22年1月7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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