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厦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邓立毅、陈婷婷、李志龙、涂徽文、沈洪彬
单位
名称
民生银行厦门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唐立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资金回流挪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民生银行(600016)厦门分行处以罚款二百万元;
(二)对邓立毅、陈婷婷、李志龙、涂徽文、沈洪彬给予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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