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银保监复〔2022〕1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你行《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关于王永成同志任职核准的请示》(农银青发〔2021〕137号)及相关材料于2021年12月27日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核准王永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本批文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海西银保监分局报告。
三、拟任人未在3个月内到任,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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