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克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恰县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克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恰县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徐晓波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信贷资金控制不严,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进入限制领域,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二十二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克孜勒苏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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