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拥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包银保监罚决字〔2019〕2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刘拥军
单
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土默特右旗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员工非自有资金入股直接责任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包头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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