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银保监分局关于邮储银行沙县府北营业所等12家代理营业机构更名的批复

明银保监复〔2022〕4号

邮储银行三明市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明市分行关于沙县府北营业所等12家代理营业机构名称变更的请示》(明邮银请〔2022〕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府北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府北营业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火车站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火车站营业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城西市场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城西市场营业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府西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府西营业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夏茂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夏茂营业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青纸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青纸营业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青州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青州营业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高桥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高桥营业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富口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富口营业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高砂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高砂营业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大洛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大洛营业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莲花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莲花营业所”。

二、你分行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介绍信或委托书、领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 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同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三、你分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更名并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

2022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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