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银保监复〔2022〕3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绥化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唱润春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绥农发银发〔2021〕32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唱润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望奎县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你分行拟任支行行长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大型银行监管科)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2年1月13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