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银保监分局:核准唱润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望奎县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绥银保监复〔2022〕3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绥化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唱润春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绥农发银发〔2021〕32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唱润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望奎县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你分行拟任支行行长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大型银行监管科)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2年1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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