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克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

(马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克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马芳(乌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计财部经理)

单位

名称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马芳担任乌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计财部经理期间,对该联社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超比例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承办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克孜勒苏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7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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