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央行发布实施《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后的三年时间,我国金融科技守正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普惠民生成效日益凸显,金融科技正在成为驱动金融变革的重要引擎,整体竞争力已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但至今,金融科技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数字鸿沟、数据滥用、大型互联网平台在金融领域无序扩张、关键核心技术亟待突破……
未来,在顶层“立梁架柱”的基础之上,金融科技如何实现整体水平与核心竞争力的跨越式提升?金融科技的“破题之钥”究竟在哪?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这是央行发布的第二阶段金融科技发展规划。
在2021年10月召开的金融街(000402)论坛上,央行副行长范一飞曾提出下一步金融科技发展应该把握的方向,即“数字驱动、智慧为民、绿色低碳、公平普惠”。
本次出台的《规划》再度强调要坚持这四方面发展原则,同时提出以下愿景:
以加强金融数据要素应用为基础,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以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强化金融科技审慎监管为主线,将数字元素注入金融服务全流程,将数字思维贯穿业务运营全链条,注重金融创新的科技驱动和数据赋能,推动我国金融科技从“立柱架梁”全面迈入“积厚成势”新阶段,力争到2025年实现整体水平与核心竞争力跨越式提升。
01
八大重点任务
金融科技作为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引擎。“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了“稳妥发展金融科技,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
按照“十四五”规划部署,《规划》从宏观层面对金融科技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提出八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金融科技治理,全面塑造数字化能力,健全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金融科技伦理规范体系,构建互促共进的数字生态。
二是全面加强数据能力建设,在保障安全和隐私前提下推动数据有序共享与综合应用,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有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三是建设绿色高可用数据中心,架设安全泛在的金融网络,布局先进高效的算力体系,进一步夯实金融创新发展的“数字底座”。
四是深化数字技术金融应用,健全安全与效率并重的科技成果应用体制机制,不断壮大开放创新、合作共赢的产业生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五是健全安全高效的金融科技创新体系,搭建业务、技术、数据融合联动的一体化运营中台,建立智能化风控机制,全面激活数字化经营新动能。
六是深化金融服务智慧再造,搭建多元融通的服务渠道,着力打造无障碍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普惠、绿色、人性化的数字金融服务。
七是加快监管科技的全方位应用,强化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对金融科技创新实施穿透式监管,筑牢金融与科技的风险防火墙。
八是扎实做好金融科技人才培养,持续推动标准规则体系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护航金融科技行稳致远。
总体而言,与上一轮相比,本轮《规划》全面顺应数字经济发展的趋势,重点任务更加明确,关键技术更加前沿,实施方向更加清晰。
02
坚持“数字”驱动的背后逻辑
不难看出,“数字”作为关键词,贯穿于《规划》提到的各项任务之中。与三年前的《规划》相比,新版《规划》更加着重强调了“数字”。
“十四五”期间,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数字技术已成为新的发展引擎,数字经济浪潮已势不可挡。数据要素成为社会基础性战略资源,数字技术蕴藏巨大创新潜能。两者与传统金融业务深度融合,能够有效发挥“杠杆作用”,撬动服务效率提升和模式变革。金融业唯有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新趋势,将数字元素注入金融服务全流程,将数字思维贯穿业务运营全链条,才能强化金融创新的科技武装,全面提升我国金融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过去,ABCD四大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已在金融业实现应用落地,推动了金融科技创新,但与业务仍存在一定割裂。随着业务与技术深度融合,场景金融、开放金融、供应链金融等一批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的产品和平台创新不断深入,金融机构在获客、风控、运营等方面的数字化流程将迎来全面优化。
例如在金融业最为关键的风控上,未来由数据和数字技术驱动的自动化风控机制将进一步健全:事前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识别潜在风险点和传导路径,增强风险管理前瞻性和预见性;事中厘清关联关系、研判变化趋势,实现对高风险交易、异常可疑交易等的动态捕捉和智能预警;事后通过数字化手段实施自动化交易拦截、漏洞补救等应对措施,推动风险管理从“人防”向“技防”“智控”转变。
然而,要实现这一愿景的前提是,在保障安全和隐私前提下推动数据有序共享与综合应用。金融业作为数据密集型行业,其产生和使用的各类金融数据与客户信用水平、资产财产状况等高度相关,涉及消费者个人隐私,如何在确保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加强数据应用历来是一个两难问题。
近年来随着技术的进步,出现了以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等为代表的隐私计算技术,成为了数据共享应用的新范式,并逐渐在授信风控、产品营销等金融场景落地。同时,《规划》还提到,在技术方面,积极应用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差分隐私、联盟链等技术,探索建立跨主体数据安全隐私计算平台,在保障原始数据不出域前提下规范开展数据共享应用,确保数据交互安全、使用合规、范围可控,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不动价值动。
03
金融科技的“破题之钥”
近几年的发展和监管经验证明,有序是金融科技取得更大发展的前提。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按照金融持牌经营原则,坚持所有金融活动必须依法依规纳入监管,严格厘清金融业务边界,对金融科技创新实施穿透式监管。
如何加强对金融科技的审慎监管?答案是两条腿走路,一是制度,二是技术。
在制度方面,近年来,《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新规的陆续出台,大型互联网企业利用数据和平台红利向金融领域激进拓展的优势不再,平台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面临着越来越高的合规和监管压力。另外,针对互联网平台被频繁诟病的过度采集个人信息、用户数据保护不力、滥用算法进行大数据杀熟和诱导消费等问题,《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均已在去年出台。
在此基础上,《规划》提出要制定《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在金融领域的配套规章制度,研究出台与金融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政策规则。
同时,《规划》强调加强金融科技伦理建设,提前预防、有效化解金融科技活动伦理风险,严防技术滥用。前些年,有互联网人士曾提出“技术中性、算法无罪”,然而近几年人们愈发体会到,与技术、算法、人工智能所伴生的问题和风险不容忽视,并由此开启了新一轮科技伦理思考。
例如,前几年一些消费者在技术算法的诱导之下超前消费、过度负债、在不同金融平台“拆东墙补西墙”,甚至引发了社会问题。所幸这些非理性行为在平台经济反垄断、金融科技强监管的大环境下及时刹车,相关金融业务也从前期野蛮扩张回归规范发展。经历了金融科技上一轮的发展周期,加强金融科技伦理建设正当其时。
在技术方面,用好监管科技被视为处理好安全与效率关系、稳妥发展金融科技的“破题之钥”。
过去几年,创新监管工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34批130余项“创新测试应用”示范效应明显。但不可否认的是,监管科技在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方面仍落后于市场发展。金融科技监管要从前期的被动式、响应式转变为主动式、包容式,因而亟须改进和提高监管科技的技术与手段。
为此,《规划》提出,加强监管科技全方位应用,深化监管科技在多领域应用,提升金融监管效能、降低合规成本;打造权威专业化风险控制基础设施,推动构建跨行业、跨机构的风险联防联控体系,为金融管理部门开展监管指导提供支撑。
展望未来,在金融科技的顶层规划指引下,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将高质量推进、数据要素潜能将得到充分释放、金融科技治理体系将更加健全、关键核心技术应用将更加深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将更加先进,以“数字、智慧、绿色、公平”为特征的金融服务能力将全面加强,从而有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助力经济社会全面奔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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