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银保监复〔2022〕6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你行《关于迁安兴安大街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华银石唐发﹝2021﹞24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批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迁安兴安大街社区支行终止营业。注销并收缴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号码为:00810592。
请你行督促该机构认真做好有关终止营业事宜,并于完成相关事宜后1个月内向唐山银保监分局报告。
唐山银保监分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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