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银保监复〔2022〕12号
民生银行厦门分行:
你分行报来的《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二级)分行黄青山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民银厦发〔2021〕12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核准黄青山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上述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若拟任人未在3个月内到任,则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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