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富滇银行备战IPO多时仍未有公开进展

2022-01-26 16:33:37 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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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汪青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于1月25日晚间发布的消息显示,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滇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曹艳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富滇银行目前正处于备战上市期。资料显示,该行在2018年便提出上市计划,在2020年年报中更是表示“将在2021年同步启动2021-2023年上市IPO筹备工作,力争2021年末完成上市辅导工作”。

不过截至目前为止,该行上市辅导工作尚未有公开进展。

简历显示,曹艳丽1963年6月出生, 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9月至2008年1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市支行、昆明中山城市信用社、昆明城市合作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工作;

2008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富滇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工会主席(期间先后兼任丽江古城富滇村镇银行董事长、曲靖富源富滇村镇银行董事长、老中银行副董事长);

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富滇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省委管理)。

在2021年12月,曹艳丽被免去富滇银行副行长职务。

此外,在2021年9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人事任免通知,决定代军任富滇银行董事长,免去其富滇银行行长职务。目前,该行行长一职仍处空缺。

公开资料显示,富滇银行成立于2007年12月,是云南省首家省级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股东方面,该行第一大股东为云南省国资委实际控制的云投集团,持股16.00%;第二大股东为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股14.40%;第三大股东为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8%;第四大股东为冠城大通(600067)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32%;福建信通贸易有限公司和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并列为第五大股东,均持股4.80%。

需要注意的是,该行前十大股东中有三户股东对外出质银行股权,分别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信通贸易有限公司和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质股权占全部股份的8.68%。

此外,在2021年2月,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告显示,该行第二大股东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其持有的所有富滇银行股份,数量为9亿股,占该行股份总数的14.40%。

经营情况方面,该行2018年至2021年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1.14亿元、50.88亿元、51.77亿元和43.43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06亿元、3.77亿元、5.4亿元和5.08亿元。

联合资信在该行2021年8月的评级报告中指出,富滇银行信贷资产质量面临下行压力、大规模计提减值损失对盈利实现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贷款拨备水平有待提升等因素对其经营发展及信用水平可能带来不利影响。

数据显示,2019年及2020年该行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24.47亿元、23.79亿元,超过各期利润总额的4.68倍、4.25倍,一定程度上拉低了该行盈利水平。

资本充足率方面,截至2021年9月末,该行母公司口径下资本充足率13.2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73%、一级资本充足率9.73%。

不良率贷款方面,2018年至2020年期间,该行不良率分别为4.25%、3.1%、2.3%。尽管逐年在降低,不过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此外,在2021年下半年富滇银行还曾多次因内控问题收到监管罚单。

2021年11月25日,富滇银行曾因涉七项违法违规事实,被云南银保监局罚款220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授信管控严重不审慎,以“名单制管理”为由突破授信限额管控;贴现资金管控不严,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用于归还出票人他行贷款;通过发放贷款兑付到期票据掩盖票据业务风险;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违规用表内授信承担资产证券化风险;违规办理未竣工商业用房按揭贷款;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流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

此后在2021年12月30日,该行大理分行再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罚款40万元,该行相关业务负责人亦被处罚。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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