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垣县丁栾镇营业所等13家机构更名的批复

新银保监复〔2022〕7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乡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垣县丁栾镇营业所更名的请示》(新邮银请〔2021〕35号)、《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垣县樊相镇营业所更名的请示》(新邮银请〔2021〕37号)、《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垣县方里乡营业所更名的请示》(新邮银请〔2021〕40号)、《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垣县宏力大道营业所更名的请示》(新邮银请〔2021〕42号)、《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垣县金贝山营业所更名的请示》(新邮银请〔2021〕34号)、《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垣县满村镇营业所更名的请示》(新邮银请〔2021〕41号)、《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垣县孟岗乡营业所更名的请示》(新邮银请〔2021〕33号)、《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垣县苗占乡营业所更名的请示》(新邮银请〔2021〕43号)、《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垣县恼里镇营业所更名的请示》(新邮银请〔2021〕32号)、《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垣县佘家乡营业所更名的请示》(新邮银请〔2021〕39号)、《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垣县武邱乡营业所更名的请示》(新邮银请〔2021〕44号)、《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垣县赵堤镇营业所更名的请示》(新邮银请〔2021〕36号)、《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垣县西关营业所更名的请示》(新邮银请〔2021〕3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修订)》(银监发〔2015〕4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县丁栾镇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市丁栾镇营业所,营业地址为河南省长垣市丁栾镇丁皮村。

二、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县樊相镇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市樊相镇营业所,营业地址为河南省长垣市樊相镇樊相村213省道路西。

三、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县方里乡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市方里乡营业所,营业地址为河南省长垣市方里乡方里村中心街。

四、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县宏力大道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市宏力大道营业所,营业地址为河南省长垣市宏力大道南段2号。

五、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县金贝山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市金贝山营业所,营业地址为河南省长垣市长城大道与东环路交叉口长城商贸城。

六、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县满村镇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市满村镇营业所,营业地址为河南省长垣市满村镇商业街中段路东。

七、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县孟岗乡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市孟岗镇营业所,营业地址为河南省长垣市孟岗镇孟岗村中心街。

八、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县苗占乡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市苗寨镇营业所,营业地址为河南省长垣市苗寨镇苗寨村中心街路南。

九、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县恼里镇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市恼里镇营业所,营业地址为河南省长垣市恼里镇矿山大道北段170号。

十、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县佘家乡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市佘家镇营业所,营业地址为河南省长垣市佘家镇佘家村东街。

十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县武邱乡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市武邱乡营业所,营业地址为河南省长垣市武邱乡武邱村中心街。

十二、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县赵堤镇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市赵堤镇营业所,营业地址为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赵堤镇赵堤村十字街交叉口路北。

十三、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县西关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市西关营业所,营业地址为河南省长垣市桂陵大道东侧。

你分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上述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及本批复到我分局换领金融许可证,并于6个月内完成变更事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22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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