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银保监复〔2022〕34号
兴业银行南宁分行:
《兴业银行(601166)南宁分行关于南宁仙葫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兴银桂请〔2022〕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仙葫支行终止营业,其业务并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云景支行。你分行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你分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的10日内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仙葫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对外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此复。
2022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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