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兴业银行南宁仙葫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桂银保监复〔2022〕34号

兴业银行南宁分行:

兴业银行(601166)南宁分行关于南宁仙葫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兴银桂请〔2022〕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仙葫支行终止营业,其业务并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云景支行。你分行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你分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的10日内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仙葫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对外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此复。

2022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