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运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

农业银行新绛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运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农业银行新绛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杨丙武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行政处罚依据

《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农业银行新绛支行责令改正,予以警告,罚款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运城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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