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银保监复〔2022〕40号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笕桥支行弄口分理处等机构升格的请示》(杭联银〔2021〕038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笕桥支行弄口分理处升格为黎明支行、留下支行小和山分理处升格为小和山支行、丁桥支行三义苑分理处升格为长睦支行、古荡支行文一分理处升格为翠苑支行。
二、上述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后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请你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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