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银保监分局关于福建石狮渝农商村镇银行股权变更的批复

泉银保监复〔2022〕18号

石狮渝农商村镇银行

《福建石狮渝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请示》(石渝银文〔2021〕4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让爱登堡(福建)运营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1000万股股份。受让后,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你行1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

二、你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三、你行应加强股权管理,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并向我分局书面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股权变更的,本批复失效。涉及市场监督、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

2022年1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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