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银保监复〔2022〕70号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发行10亿元人民币境外绿色债券的请示》(上汽通用金融〔2021〕4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香港地区发行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人民币债券。
二、你公司应按照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发行和管理人民币债券。
三、你公司应于人民币债券发行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向我局作书面报告。
此复。
上海银保监局
2022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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