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银保监复〔2022〕7号
你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关于怡景花城社区支行更名的请示》(民银许发〔2021〕6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怡景花城社区支行更名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毓秀路社区支行。营业地址为许昌市毓秀路4号1幢自南起第1至3号商铺一层。
二、你分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及本批复到我分局换领金融许可证,并于6个月内完成变更事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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