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保监局关于法国兴业银行(中国)天津分行关闭的批复

津银保监复〔2022〕33号

法国兴业银行(601166)(中国)有限公司:

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关闭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申请》(法兴中国〔2021〕1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6号)及《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关闭天津分行。

二、自本文印发之日起,你行天津分行应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交回金融许可证,并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涉及外汇审批或者核准事项的,应当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出具清算报告,报送我局确认,报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工商登记,并予以公告。

三、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你行天津分行的关闭、注销等相关手续。

此复。

2022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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