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荣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姜荣贵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担任新疆尉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期间,对该行贷款三查不到位,严重违法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人民币六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巴音郭楞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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