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银保监复〔2022〕2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行:
你行《关于姚春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萍邮银报〔2021〕53号)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姚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萍乡市分行莲花县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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