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成密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川银保监复〔2022〕60号

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王成密同志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东财司〔2021〕5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行政许可规章,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成密东方电气(600875)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王成密应在四川银保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公司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四川银保监局。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四川银保监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公司应要求王成密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公司应督促王成密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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