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银保监复〔2022〕16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你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关于鑫丰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浦银石保发〔2022〕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鑫丰小微支行终止营业,注销其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0015S313060002。
二、该机构终止营业后,你分行要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机构终止营业后续相关事宜,做好宣传解释并按规定予以公告,确保金融秩序稳定。
三、你分行应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15日内将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将终止营业情况向我分局书面报告。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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