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银保监复〔2022〕30号
宁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你行《宁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关于方伟伟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宁海中银富登报〔2021〕7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方伟伟的宁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宁波银保监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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