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武汉东西湖扬子村镇银行修改章程的批复

鄂银保监复〔2022〕74号

武汉东西湖扬子村镇银行

你行《关于武汉东西湖扬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的请示》(汉东扬村银发〔2021〕13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行修订后的《武汉东西湖扬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你行应在湖北银保监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湖北银保监局书面报告。你行应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湖北银保监局报告。

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

2022年2月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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