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银保监分局关于松桃长征村镇银行变更住所的批复

铜银保监复〔2022〕17号

松桃长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你行《关于总行住所变更的请示》(松长村银呈〔2022〕4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住所由“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蓼皋镇七星大道七星华府”变更为“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街道办事处九龙大道宏鑫苑小区B栋2单元”。

二、你行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我分局换领《金融许可证》。

三、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完成市场监管、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并在变更手续完成后1个月内将变更完成情况书面报告我分局和松桃监管组。

特此批复。

铜仁银保监分局

2022年2月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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