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林祥辉、林挺丞)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林祥辉、林挺丞

单位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黄新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信用卡授信管理不尽职

行政处罚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601988)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信用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6〕84号)第一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处以50万元罚款;对林祥辉、林挺丞分别给予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2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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