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会同吉林银保监局、吉林证监局、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等11个部门出台《关于吉林省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丰富服务乡村振兴的金融产品体系、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能力、持续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加强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提出30条具体措施,巩固拓展吉林省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全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意见》提出,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主要金融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支持脱贫人口就业创业、支持脱贫地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强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000061)的融资保障,引导银行机构强化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种业发展融资支持体系,落实重点种业企业融资监测制度,强化银企对接;支持构建现代乡村产品体系,积极满足多样化融资需求,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好城乡融合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加快实现交易规则、系统建设、信息发布、交割结算、交易鉴证、服务标准“六统一”,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意见》明确,要丰富服务乡村振兴的金融产品体系,大力开展小额信用贷款,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创新开展产业带动贷款,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数据采集,促进信用贷款发放增量扩面;加大民生领域贷款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拓宽农村资产抵押质押物范围,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质押贷款、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业务;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加快推动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发展,不断丰富农业保险品种,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发相应的养老、健康保险产品。
《意见》强调,要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能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立乡村振兴内设机构,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加大对涉农业务的支持力度,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依托“吉企银通”融资平台,便捷银企、银社、银农对接效率。
《意见》要求,要持续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因地制宜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持续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将便民工程实施范围扩大至乡村,充分动员各类支付服务主体共同参与;推动储蓄国债下乡,丰富农村居民购债渠道;开展金融支持宣传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农村金融教育,指导金融机构开展集中性、针对性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畅通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完善诉调对接,加强农村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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