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银保监分局关于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南路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哈银保监复〔2022〕3号

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哈密市商业银行广场南路支行变更名称的请示》(哈商行发〔2022〕6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南路支行”名称变更为“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北京路支行”,更名后营业地址为:哈密市伊州区北京路76-4号。

二、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我分局换领金融许可证,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分局将收回《金融许可证》。

三、你行应做好变更名称的各项相关工作,维护变更过程中系统、人员、业务等方面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正常运行,并及时向我分局报送变更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哈密银保监分局

2022年3月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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