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银保监分局关于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金地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唐银保监复〔2022〕32号

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南湖金地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唐农商银〔2022〕8号 )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批准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金地支行终止营业。注销并收缴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号码为:B0360S313020088。

请你行认真做好该机构终止营业有关事宜,并于完成相关事宜后1个月内向唐山银保监分局报告。

唐山银保监分局

2022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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