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银保监复〔2022〕32号
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南湖金地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唐农商银〔2022〕8号 )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批准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金地支行终止营业。注销并收缴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号码为:B0360S313020088。
请你行认真做好该机构终止营业有关事宜,并于完成相关事宜后1个月内向唐山银保监分局报告。
唐山银保监分局
2022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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