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保监局关于李振国任职资格的批复

冀银保监复〔2022〕69号

河北正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李振国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正农商行〔2021〕5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振国河北正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

二、李振国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河北银保监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

河北银保监局

2022年3月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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