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银保监复〔2022〕14号
平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平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定向募股的请示》(平信联请〔2021〕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联社定向募股方案。你联社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规范操作手续及规程,严格审核入股股东资格及入股资金来源。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持股比例要控制在监管要求之内。本次定向募股金额6000万元。
二、你联社在完成增资扩股后,应持经具备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入股资金到账的验资文件以及其他规定文件向我分局提出注册资本变更申请。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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