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宋洁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21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宋洁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青中银报〔2022〕25号)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2月8日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核准宋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本批文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青海银保监局报告。拟任人未在3个月内到任,且未向监管部门提供正当理由的,该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三、你分行应要求拟任人严格遵守中国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分行应督促拟任人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2年3月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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