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范洪广任职资格的批复

吉银保监复〔2022〕51号

吉林银行

你行《吉林银行关于审核范洪广任职资格的请示》(吉银发〔2022〕2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范洪广吉林银行吉林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你行接此批复后,可对拟任人任职,并将任职文件报送我局。拟任人应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2022年3月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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