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刘婷高管任职资格的批复

张银保监复〔2022〕23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

你行《关于刘婷任职资格的请示》(张邮银请〔2022〕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有关规定,结合考察、谈话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准刘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北县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刘婷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张家口银保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行政许可事项一并注销。

张家口银保监分局

2022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