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核准詹维娟任职资格的批复

厦银保监复〔2022〕34号

中国工商银行

你行报送的《关于核准詹维娟任职资格的申请》(工银函〔2022〕1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核准詹维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上述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若拟任人未在3个月内到任,则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2年3月7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