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银保监复〔2022〕8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你行《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关于马万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建青报〔2022〕17号)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2月22日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核准马万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本批文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海东银保监分局报告。
三、拟任人未在3个月内到任,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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