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荆门监管分局关于周冬任职资格的批复

荆门银保监复〔2022〕11号

湖北银行荆门分行:

你分行《关于对周冬同志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鄂银荆门文〔2022〕1号)收悉。经审查,核准周冬湖北银行沙洋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请你分行自收到本批文3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对其进行聘任,并将任职文件抄送我分局,逾期未到任履行职责的,其任职资格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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