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银保监复〔2022〕18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九江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常怡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浔邮银请〔2022〕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常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都昌县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提高廉洁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分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上述高管任职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任职的,本批复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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