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银保监分局关于王红生任职资格的批复

赣市银保监复〔2022〕35号

大余农商银行

《关于王红生同志拟任大余农商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余农商行字〔2022〕22号)收悉。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核准王红生大余农商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决定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2022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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