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黄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阿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
位
名称
阿拉善左旗黄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有荣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执行统一授信制度导致单一集团客户集中度超比例;未按信贷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7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阿拉善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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