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姚盛佳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2〕163号

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姚盛佳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交银沪〔2022〕7号)收悉。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姚盛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高管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附任免文件)。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上海银保监局

2022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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