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株洲监管分局关于核准刘钢醴陵沪农商村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株银保监复〔2022〕15号

醴陵沪农商村行:

你行《醴陵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刘钢拟任董事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醴沪村行〔2022〕1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刘钢醴陵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请你行于三个月内将其任职文件抄送我分局。

株洲银保监分局

2022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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