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宁化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宁银保监复〔2022〕23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分行:

你行《邮储银行银川市分行关于辖内宁化支行变更名称的请示》(银邮银请〔2022〕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宁化支行的名称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宁化支行”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共享家园支行”。

二、请你行接此批复后持本批文、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及时到我局办理《金融许可证》的换发手续,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三、你行应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事项,并向我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本批文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宁夏银保监局

2022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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