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银保监复〔2022〕2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你行《关于核准周业民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青发〔2022〕29号)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2月16日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核准周业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北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本批文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青海银保监局报告。未在3个月内实际到任履行相应职责,且未向监管机构提供正当理由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三、你行应要求拟任人严格遵守中国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行应督促拟任人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2年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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