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巴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

(姜永利)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姜永利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巴彦淖尔河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瞒报案件信息、对关联方的贷款条件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贷款条件、流动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责任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巴彦淖尔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2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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